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类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离开土地去谈发展、谈进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1978年农村土地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到现在已经是第二轮家庭承包了。多数农村地区,第二轮家庭承包到期大约是在2028年前后,有的农村早一些,有的农村晚一些。但是具体的承包到期日,各村的时间不太一致,村民可以以自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到期日为准。
毋庸置疑,第二轮土地家庭承包到期后,村民最关心的问题那就是农村会不会将土地打乱,重新分地。很多村民之所以关心会不会重新分地这个问题,主要原因还是由于自己家的承包地和人口数量不匹配,嫌自家的土地少,认为别人家的土地多。
从第一轮家庭承包开始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时间了,有的农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重新分地了;可是有一部分农村从第一轮家庭承包到现在都没有重新分过土地。别说四十多年了,就算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现在也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农村生老病死人口交替,并且一直坚持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因此,去世的人还保留着土地,而大量新增人口却无地可耕,在农村可以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很多村民才强烈希望农村能够重新分地。
可是村民的“求土地”的愿望能实现吗?说实话这个愿望,恐怕暂时要落空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会继续秉承“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待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而且各村不能将土地打乱重新分配。因此,村民想要重新分地恐怕得等到2058年,到时候具体分不分地还得以当时的法律政策为准。
既然如此,那农村无地村民该怎么办呢?其实不重新分地,也并不意味着无地村民就会一直没地。针对农村新增人口的土地分配问题,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规定,村内有3类土地是可以对新增人口在小范围内进行调整的:
① 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地。机动地主要是指未发包到户且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这部分土地是允许分配给村内新增人口。
②村内依法开垦新增的土地。这部分土地主要是指村里面新开垦的未利用地、所复垦的非农化土地等。
③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这类土地主要是指村民连续弃耕抛荒多年的土地、村民自愿退出的承包地等等。
若村内有以上3种类型的土地,村委会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村内现有的未发包到户的土地在小范围内进行调整的。但是是否调整,村干部也要从长计议,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拍板的事情。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关于农村重新分地这件事,你还有什么想说的?一起来聊一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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